香港有感地震統計
作者 香港地下天文台
上星期五廣東河源發生黎克特制4.8級地震,天文台接獲超過4000名市民報告。香港每年感受到的地震有多少?
地震的源頭稱為震源(hypocenter),一般在地面下若干深度,由該點垂直向上與地面相交的點稱為震中(epicenter)。
地震是能量的釋放,以震級(magnitude)來量度。常用的單位為黎克特制震級
(Richter Scale),每相差一個震級,能量相差32倍。因此7.5級地震釋放的能量是6.5級地震的32倍。根據美國地質局記錄,全球最強的地震是1960年智利的9.5級地震。而最近十年亦發生了兩次9級以上的地震,分別是2004年印尼的9.1級地震和2011年日本的9.0級地震。一般來說,7級以上的地震可造成嚴重破壞,8級以上的地震可引發海嘯。
地震的破壞程度以烈度(intensity)表示,以觀察及市民報告來介定。常用的單位為修訂麥加利烈度(Modified Mercalli Scale),由I至XII度(詳情見文末)。每次地震的震級只有一個,但破壞程度受震中距離及地質結構影響,因此不同地方感受的烈度並不相同。香港在今次河源地震中感受的烈度為III度。
雖然香港並非位於地震帶,但我們仍會感受到鄰近地區的地震,稱為有感地震。根據天文台記錄,香港每年大約發生兩次有感地震,烈度多為修訂麥加利烈度 III 至 IV 度。最強的一次是1918年汕頭附近的地震,香港感受到的烈度為VI至VII度,部分建築物出現裂痕。而近年最強的一次是1994年台灣海峽南部的地震,香港感受到的烈度為V至VI度,部分上班人士走到街上。